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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总局连发两文,强调最新冷链监管!



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连发两文,都是加强对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要求,分别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和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相关工作,相同的是,两份文件都强调了冷链等存储流通监管工作。文件中还对省级和地市级等监督检查事权进行了划分。


划分省级市级监督检查事权   
严重违法将处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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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截图

根据本次总局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四个最严”要求,把肉制品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肉制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但还存在肉制品标准体系不健全、企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不完整、研发创新和产品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肉制品企业需严格落实7项主体责任

(一)严格制度执行和人员管理。
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配备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考核合格;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制度,主要负责人对食品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管理。
  
(三)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
制定并实施原辅材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和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原料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以及《鲜、冻禽产品》(GB16868)。进口肉类产品应当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
  
(四)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
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控制,通过危害分析方法确定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控制措施,并配有相关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如配料(投料)表、岗位操作规程等。严格依据GB2760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严把检验检测关。
加强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检测,根据原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合理确定检验检测项目和频次,保存原始检验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
  
(六)加强贮存运输销售管理。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10号)要求,选择合规的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查验并留存贮存受托方的相关证明文件,审核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监督受托方定期测定并记录冷藏冷冻温度,确保冷藏冷冻原料的贮存、运输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要求,加强销售管理,需冷冻、冷藏贮存的肉制品的设施和设备应能满足相应的温度要求,并做好温度记录。
  
(七)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和追溯体系建设。

合理划分省级市级监督检查事权,最严处罚将处罚到人

在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也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完善监管制度标准体系。制定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制度文件,修订完善《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指南》和《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配合相关部门修订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推动制修订肉制品质量标准和团体标准,督促企业制定完善产品标准。
  
(二)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生产加工控制、清洁消毒、冷藏冷冻和检验检测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积极配合集中行政审批部门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严把许可准入关口
  
(三)加强肉制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情况,制定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合理划分肉制品企业监督检查事权。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随机监督检查和异地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对肉制品经营者温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生产经营者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四)加强肉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持续开展肉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开展监督抽检,对兽药残留、动物源性成分等指标开展风险监测。对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问题要依法处置,并督促生产经营者整改到位。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依法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严格落实农批市场
入场进货、冷链相关查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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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截图

根据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就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 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要求。


农批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加强入场查验:一是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如实报告农批市场基本信息。二是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及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三是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四是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1. 严格落实入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要求。


入场销售者应当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采购、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加强进货查验:一是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二是主动向市场开办者报告个人及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三是有委托贮存和委托运输需求的,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格,能够保障食品安全的受托方。四是利用第三方冷库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查验第三方冷库提供者的备案信息,督促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义务。五是禁止采购、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1. 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工作部署,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要求:一是入场销售者采购、经营进口冷冻冷藏肉类(含水产品,下同)要严查“三证”,即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对进口冷冻冷藏肉类实施“三专”管理,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做到“四个不得”,即没有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销售。二是农批市场开办者对进口冷冻冷藏肉类要加强“三证”查验,防止未经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冻冷藏肉类进入市场。三是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从事进口冷冻冷藏肉类经营业务的农批市场和入场销售者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及时向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省级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四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第三方冷库的备案管理,将相关备案信息全部载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省级平台,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采购、经营无法提供“三证”或“三证”不全的进口冷冻冷藏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并及时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报告。

  1. 引导农批市场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


以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农批市场改造升级为重要契机,采取“先行先试、重点推进”等方式,引导辖区内交易量较大和辐射范围较广的农批市场率先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一是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批市场充分借助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化技术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对入场销售者主体信息、食用农产品进货信息、交易信息等实施电子信息归集管理,实现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信息真实、查询便捷。二是引导农批市场将已建成的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主动与本辖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设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或平台实现对接,用信息化技术提效能,用大数据分析找风险,进一步提升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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